- 需要維護人權,譴責種族隔離及殖民主義。
- 需保護自然資源。
- 需維護地球可以產生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 需保護野生動物。
- 不可再生資源需共享,不可用盡。
- 污染不能超過環境可以自我清理的程度。
- 需避免破壞性的海洋污染。
- 需要各方式的發展來改善環境。
- 開發中國家需要協助。
- 開發中國家需要以合理的價格出口,以進行環境管理。
- 環境政策絕不能阻礙發展。
- 開發中國家需要資金來發展環境保育。
- 需要整合性的開發計畫。
- 合理的計畫需可以解決環境及開發之間的衝突。
- 人類的居住需加以規劃,以減少環境問題。
- 政府需訂定合適的人口政策。
- 國家級機構需針對國內的自然資源開發加以計劃。
- 需利用科技來提昇環境。
- 環境教育是必要的。
- 需要提倡環境研究,尤其是在開發中國家。
- 各國可以依其需要來運用資源,但不能危害其他國家。
- 需針對因此瀕危的國家進行補償。
- 各國需設計各國的相關標準。
- 需針對國際性議題進行合作。
- 國際組織需幫助各國提昇環境。
- 需消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而後經歷了「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佈了「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及1992年的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提出了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使環境教育成為世界公民必備的通識,也是國際共負的責任。
「環境教育是概念認知和價值澄清的過程,藉以發展瞭解和讚賞介於人類、文化、和其生物、物理環境相互關係所必需的技能和態度。環境教育也需要應用有關環境品質問題的決策及自我定位的行為規範。」是故,從現今的環境保護延伸到關切我們下一代的生活環境,進而追求永續的發展,以及對自然的價值觀則由人類中心的利我想法,轉化為欣賞自然,接受萬物存在本身的價值,皆為環境教育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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